原本我以为这种触及彼此利益的事,刀疤不说当场尥蹶子,可也定不会给我好脸色。
可令我没想到的是,他不知是忌惮我如今的名声,还是刘群那天给他吓破了胆。
总之,这次的他乖巧的一批,连犹豫都没犹豫,就连连点头道:“没意见!没意见!这俩场子正好归我管,我就能做主!”
“行,那这事就算我欠你个人情。”我满意的笑道。
“啥人情不人情的,那文哥,我就先走了?”
“走吧。”
“嗯。”
当我俩对话结束时,男子已经面如死灰的瘫倒在地,如痴傻一般。
倒是泼妇还不死心,她一把薅住刀疤的胳膊,苦苦哀求道:“疤哥!你不能走啊!你不能不管我家老喜啊!木厂是我俩的命根子!没了我俩可咋活啊!”
“滚犊子!”
刀疤一脚给泼妇踹倒在地,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
泼妇见指望不上刀疤,她又连滚带爬的来到我面前,声泪俱下道:“文哥!我知道错了!您就大人有大量的放过我们一家吧!”
“你知道错了?”
“知道!我真知道错了!”泼妇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,点头如捣蒜。
“不,你不是知道错了,你只是知道自己要死了。”我冷笑道。
泼妇闻言像是被我戳到了痛处一般,坐在地上披头散发的打起了滚。
我直接无视她臭无赖的行径,面无表情的来到早已被吓的丢魂失魄的护士面前:“你这种败坏医德的人,不配穿这身衣服,明天要是还让我看见你在这上班,后果你自己掂量。”
说完,我看向一旁呆若木鸡的众人,笑道:“谢谢各位叔叔大爷,今天我沈从文欠你们一个人情,最近我都在医院,你们要是有啥解决不了的麻烦事,都可以来找我。”
“好。”众人呆呆的点了点头。
事情好一段落,我和张剑坐在楼道,边抽着烟,边闲聊着。
“文哥,那天在你家,对不住啊。”
“有啥对不住的,我能理解你。”
“文哥,我妈就剩几个月的时间了,到时候我去找你。”
“治不了了?”
他苦涩一笑,像是缅怀从前,像是感慨如今:“死不可怕,最可怕的是在生死之间徘徊的感觉,我感受过,所以不想让我妈再遭一遍罪了。”
我拍了拍他的肩膀,但却没有出言安慰。
不是我不想,而是我觉的自己没有资格。
其实这是一个伦理问题:假如亲人必须要遭受极致的折磨,并且活下来的希望很渺茫,你救还是不救?
假如是我,我想我是做不出像张剑这般理智的决定。
但扪心自问,救,真的是孝吗?
我想未必。
如果亲人自己愿意,那自然是孝。
但假如亲人想早日脱离苦海,不愿再承受这种极致的折磨,那‘救’就只会成为你满足自己情绪价值的一种工具。
除了感动自己,好像别无他用。
而我最敬佩张剑一点的是,救好救,但不救却难如登天。
他能为了亲人甘愿忍受世俗道德的谴责,良心的愧疚,这种坚韧的心态就是常人难以做到的。
他能有这种不受世俗羁绊的心态,这也变相说明他是个有故事的人。
起码,他应该见过生死。
正当我感慨之际,张剑突然看向我,笑呵呵的问道:“文哥,你S过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