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爸做了决定,连职位都已经定了,显然没有征求齐林两姐弟意见的意思。
木已成舟,事情既然已成了定局,齐林两姐弟反对也没有什么用。
他们两个毕竟也不是什么真的不识大体的人。
只是齐林还是有些担忧,“姐,以你现在的身份,媒体要是深挖,爸的工作岂不是很容易就暴露在阳光下?”
这点齐琳倒是不担心,“我的背景做过特别封存,记者是查不到的。爸那里肯定也会有上级做好安排,媒体上绝不可能曝光。”
齐林想想也是,老姐以前毕竟是天朝四王之一,如果不隐藏好自己的话,那风险也太大了。
祸不及家人,想象的很美好,可是终究只是说说而已,在现实生活中却从不存在。
敌人,谁给你讲什么人性和规则?把希望寄托在敌人的仁慈上,未免太过天真了一点。
“不过,以后我是要小心一些了,尤其是在人多的时候,我要减少和爸在一起的机会。夜路走多了,总会碰上鬼的。”齐琳加了一句。
齐林十分理解,当一个明星红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那狗仔真的是无处不在。
有句话被很多人奉为金科玉律,明星无隐私,人人都有的隐私权,在明星这里成为了一个例外,甚至这点逐渐开始被法律所承认。
齐林到没有感觉有多不公平,事实上明星承受了这个光环带来的荣耀和利益,也不可避免的要承受一些负面影响。
总不能好处都让你们占了?
只是这种事情发生在老姐身上,还是难免让齐林有一种中枪的感觉。
和老爸老妈一起在家呆了几天,老爸就去上任了,老妈也一起转业了,还好她做的是警局内部的文职工作,这让齐林两姐弟松了一口气。
最后还是齐琳拿出自己的积蓄在老家买了一套房子,钱不多,而且只付了一个首付。
现在的齐琳,也确实不是很富裕。
所以,齐琳要努力赚钱了。
还好她的商业价值一直都在,严飞也一直在安排齐琳接拍广告或者一些时尚杂志,维持着不小曝光率的同时,还把钱赚了。
其实对于歌手来说,赚钱的大头往往在于商演。而对于明星来说,最赚钱的,是给某个公司开业剪彩亦或者某个产品站台。
这种活不仅轻松加愉快,而且往往都能够拿到不菲的报酬。
当然,对于女明星来说,这方面确实是不如男明星方便,因为商家在事后往往都会举办一场宴饮来拉拢关系。
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,只能交朋友的那就做一个点头之交,而要是有点别的什么想法的时候,这也是个好机会。
很多女明星,好吧,其实还有很多男明星,往往都很容易在这个时间段被占便宜。
齐林对老姐倒是并不担心,以老姐的身体素质和过往经历,不会将这点小儿科放在心上。
所以他根本就没心思陪着老姐赚这份钱,只可惜老姐看齐林那种游手好闲的样子不顺眼,故意带着他当挡箭牌,这让齐林有些痛苦。
在酒宴上和别人觥筹交错,实在不是他的喜好,长袖善舞这四个字和齐林怎么都沾不上边。